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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这意味着,如果项目在环评文件批准后五年内未开工,则需重新提交原审批部门审核。苏州工业垃圾处置 2.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三条:
因此,若建设项目发生以下重大变动,需重新进行环评:苏州工业固废回收
3.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中的规定:
如果这些方面的防治措施发生变化,并且对环境产生更严重的负面影响,则需要重新进行环评。 4.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变化同样依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当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发生上述变化时,也需要重新环评。 5.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降低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如果事故废水的管理设施发生变化,并削弱了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则需要重新环评。苏州干燥剂处置 6. 区域环境变化显著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和第五条的相关内容:
如果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例如新增敏感目标或污染源增加,可能需要重新评估环境影响。 7. 环境保护措施失效或不符合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如果现有环境保护措施无法满足现行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也可能需要重新环评。 总结需要重新环评的主要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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