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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废旧包装桶卖给收废品的要担哪些责结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涉事企业可能面临行政、民事、刑事三重追责,具体如下: 行政责任:罚款+没收所得,情节严重可关停 该案核心违法情形是“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作出以下处罚: 责令改正,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若处置费用不足20万元,按20万元计算);没收出售废包装桶所得的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企业停业、关闭。 此外,企业还可能被要求限期整改,完善危废管理台账、补做危废申报,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约谈通报。苏州工业垃圾处置 民事责任:污染要赔偿,生态需修复 若这些酸性废包装桶在运输、贮存或处置过程中造成土壤、水源污染,企业需承担两大民事责任: 污染环境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需赔偿受污染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损失,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责任;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需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等,即便未造成直接人身财产损失,也需为破坏生态环境买单。 刑事责任:6吨危废已远超立案标准,可能涉污染环境罪 这是最严重的法律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达到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该案中6吨酸性废包装桶,已远超最低标准。苏州工业固废处置 若企业明知废品回收公司无危废经营许可证仍向其出售,且造成严重污染后果,将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定罪处罚: 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如饮用水源污染、农田破坏等),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干燥剂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