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行业新闻
  •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注意,新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同时废止。2024年版本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要求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管理信息;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三)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 新《排污许可办法》的重点

    1. 增加并细化排污登记管理的要求老版的《办法》将排污许可分为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两类,没有登记管理的要求。《条例》在对排污许可分为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两类的基础上,增加了排污许可登记的要求。《条例》第24条明确,对于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但要填报排污登记表。《条例》对于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名录,授权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公布。因此,新《办法》增加并细化了排污许可登记的要求。一是在第4条明确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排污登记

  • 这个6种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01废弃水基钻井泥浆及岩屑行业来源: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固体废物描述:以水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及岩屑(不包括废弃聚磺体系泥浆及岩屑)。02脱墨渣行业来源:纸浆制造。固体废物描述:废纸造浆工段的浮选脱墨工序产生的脱墨渣。03七类树脂生产过程中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料行业来源:合成材料制造。固体废物描述:聚乙烯(PE)树脂、聚丙烯(PP)树脂、聚苯乙烯(PS)树脂、聚氯乙烯(PVC)树脂、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树脂、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树脂等七类树脂

  •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内容解读

    一、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固废有哪些?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其中固体废物包括:家庭日常生活垃圾产生的全部环节和收集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含铬皮革废碎料用于生产皮件、再生革等,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满足《煤焦油标准》,且做为原料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填埋过程不按危废管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危险废物焚烧处理

  • 7月起这些环保规范和标准正式实施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噪声等专项污染防治法律,以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执行以及与排污许可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2、(环办环评函〔2024〕200号) 关于印发《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关于统筹

  • 什么是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类、废金属类、废玻璃类、废织物类。可回收物明细01废纸类未被沾污的纸类制品,如纸箱、纸板、报纸、书本、纸张、信封、广告单、快递包装盒等。注意啦!注意啦!当你要抛弃饮料盒、牛奶盒类的包装,让它成为垃圾前,一定要将它们冲洗干净。02废塑料类不含其他杂质的塑料制品,如饮料瓶、矿泉水瓶、洗发沐浴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泡沫塑料等。03废金属类整体或主体为金属的金属制品,如易拉罐、金属包装盒(罐)、锅、水壶、

  • 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简称工业固废)是指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行业的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没有危险性的固体废物。这些废物包括但不限于矿山企业产生的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交通运输制造业产生的废旧轮胎、橡胶,以及印刷企业产生的废纸等。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置,有以下要求:分类存放。产生单位需对工业固废进行分类,可利用的固废应加以利用,暂时不利用的固废要建设贮存设施,安全分类存放。建立台账。需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固废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实现固废可追溯。源头减量。合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噪声等专项污染防治法律,以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执行以及与排污许可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依法需要填报排污登记

共有31页首页上一页192021222324252627下一页 跳转 页 确定 尾页

江苏启承再生资源

Copyright 201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微
信
公
众
号

电话直呼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企业位置
联系我们:
13862423404
暂无内容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技术支持: 山东鲸蓝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