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管理类别,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苏州工业垃圾处置根据《【2024年 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32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排污登记管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具体范围,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执行。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排污登记单位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同时,《【2024年 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32